兴城市加强海上疫情防控工作,严防境外偷渡和越界捕捞,确保境外疫情不通过海上运输渠道输入兴城。
一是下发海上管控通告。结合当前本市疫情防控形势和工作实际,海上防控成为严防境外输入的重点,为此,市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于3月12日下发了《关于严格疫情期间海上船舶管控的通告》,加大港口渔船管控力度。
二是落实属地监管责任。渔业主管部门负责“监管责任”落实,严格排查管控,严禁未达防疫和安全标准的船舶出港作业,已出港各类船舶必须按规定向边防部门报备;严格靠港上岸管理,严禁外地船舶人员上岸、无关人员等外地船只靠岸。
兴城市6个沿海乡镇街道落实“属地责任”,成立海上巡逻队,对渔船进行管控。目前已检查渔船178艘次,检查人员287人次,出动海岸线巡逻警力258人次、车辆136台次,宣传教育信息182条,悬挂条幅45条。
三是落实港船主体责任。兴城市各港口船舶渔船明确主体责任,守住作业“红线”,严禁非法越界捕捞。监管部门和属地乡镇街道分别与港口码头签订治安管理责任状10份,与辖区船主签订责任状150份。
四是强化海上作业安全。市农业农村局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近海捕捞生产作业复工复产。强化渔船编组编队生产,严防单船离港出海作业,严禁超风级、超航区、超载作业。深化隐患排查,强化应急管理,严格执行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,实时掌握渔船动态。
此外,渔政、公安等部门完善联合执法机制,严格开展海上执法。“守住自己港、看住自己船、管住自己人”,确保境外疫情不通过海上运输渠道输入兴城。